酒店作为公共房屋,为出差、出游的人提供了栖息的场所,需要定期进行房屋安全鉴定,及时发现房屋安全问题
才能让顾客住得安心、放心,根据《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、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》
等规定,酒店、宾馆、旅馆等特殊行业许可证,必须向市建设局备案,并由房屋安全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安全评估报告
。
宾馆酒店房屋安全检测
鉴定的范围。
1、宾馆、酒店、旅馆、网吧属于人口密集场所,鉴定的范围必须是能够反映建筑物
安全状况的鉴定单元或整栋建筑物。
2、凡业主已取得《宝安区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检测鉴定备案证明书》的,依据相关
规范要求,经重新复核验算合格的,可直接出具备案证明文件。
(二)委托鉴定的主体。根据有关规定,委托鉴定的主体应是房屋所有人;若由房屋使用人委托鉴定的,
须持有房屋所有人开具的书面委托材料。
(三)鉴定机构名录。目前,经市住建局认可的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共有6家(详见附件)。
根据全市鉴定业务的需求,市住建局将公布第二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,自公布起,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
实行统一管理,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必须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可;此前,经我局认可的鉴定机构
出具的鉴定报告仍然有效。
(四)鉴定报告及结论的要求。一是鉴定结论必须明确:“整体结构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,租用部分结构
满足开设宾馆、酒店、旅馆、网吧的承载能力要求”;二是鉴定报告的审核人必须是注册结构工程师,
批准人必须是企业负责人;三是鉴定报告必须加盖结构工程师的注册章和企业公章。
三、备案的要求
(一)备案的定性。宾馆、酒店、旅馆、网吧的建筑质量检测文件备案属于程序性备案。建设主管部门仅对
检测鉴定文件进行备案,检测鉴定和出具检测鉴定文件的技术责任由鉴定机构承担。
(二)备案的基本资料。申办检测鉴定文件备案业务应提交的基本资料应包括:一是备案申请;二是申办人
身份证明材料;三是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;四是房屋权属证明文件,或查违、两规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,
或辖区街道部门出具的临时使用证明文件;五是其他所需材料。
(三)备案的核查。在办理备案时,应进行程序性的核查:一是核查鉴定机构是否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;
二是核查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;三是核查报告结论是否明确。不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条的,
不得予以备案。
(四)备案证明的要求。备案证明文件上必须明确:此备案证明仅作为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宾馆、酒店、旅馆、
网吧行政审批之用,不可用于房屋登记等其他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