潮州市火灾后房屋损伤评估报告
一、潮州市火灾后房屋损伤评估:
据国家规范规定,不同的火灾影响对房屋产生的不同损伤程度,火灾对构件材料强度的影响以及过火区构件的损伤划定了以下等级。主要根据构件烧灼损伤、变形、开裂,火灾后构件鉴定级别有4类(灾后构件损伤状态不评Ⅰ级):
1、状态Ⅱa——轻微或未直接遭受烧灼作用,构件受影响小时,可以不用采取加固措施。
2、状态Ⅱb——轻度烧灼,对结构产生明显影响,在不影响结构安全时,应采取局部加固。
3、状态Ⅲ——中度烧灼,结构材料明显变形或开裂,对结构安全性有不利状况时,应进行加固。
4、状态Ⅳ——破坏,火灾后结构倒塌,房屋出现明显结构损坏、房屋开裂、倾斜变形,房屋结构承载力大大降低,结构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时需采取彻底的加固,考虑到加固费用较高则进行整体拆除重建。
二、潮州市火灾后房屋损伤评估,火灾后房屋检测内容
1、确定灾害的程度,如暴雨系数、火灾温度场及地震震级及烈度等;根据房屋受害程度,可燃性物的种类、数量、推测火灾范围和规模。
2、对受损结构构件进行外观调查,初步确定构件的温度分布情况和损坏程度及范围。
3、采用现场检测仪器,对受损构件和相应的未受损构件进行对比检测。
4、必要时对受损构件的受损部位材料取样,进行微观测试,确定结构构件的损坏程度。
5、确定结构力学模型,进行结构承载力验算,确定结构加固方案。
三、潮州市火灾后房屋损伤评估鉴定检测的内容一般包括:
1、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、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,找出对抗震不利的因素和相关的非抗震缺陷。
2、调查分析结构体系、主要构件完损性情况、历史改造情况以及建筑物抗震构造措施情况。
3、调查复核建筑物原有荷载和作用,检测建筑物的变形(沉降、倾斜),裂缝及周围环境对主要构件(包括砌体)腐蚀情况。
4、实测建筑各砌体墙、构造柱和圈梁的布置;各砌体砖、砂浆的强度等级;各混凝土承重结构(柱、梁、楼板、楼梯构件)的截面、配筋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;混凝土构件的碳化深度及钢筋锈蚀程度,楼面及屋面建筑构造层厚度等。
5、对地基及基础的现状进行鉴定和评价。
6、根据建筑改造方案,结合建筑物现状作抗震分析,并对建筑物的整体抗震性能作出综合评价。
7、根据对建筑物做出的综合抗震性能评价,提供指导加固设计的结论建议。
8、其他未说明项目按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GB50023-2009、《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》DGJ08-81-2015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。